• 游中级法院,特照相留念 - [杂感的杂锦]

    2009-06-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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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今天受邀去当佛山中级法院网球交流赛的副裁判,去到之后给雄伟现代加和谐的法院大楼镇住了,特意在法院前照相留念.

    我承认这些姿势摆得很雷人,但大家也不能否定这些姿势摆得很普遍. 当时为什么要摆这种"还剩4块钱"的手势我也搞不清楚了,大概是真的给法院给雷到了吧,心神有点不宁--法院首先应该是庄严的,其次应该是大气的,如外墙一般用较厚重的花岗岩石料装饰本来也无可厚非;但实际情况是,法院很现代的采用了5-10米高的落地玻璃装饰前厅,给人一种酒店大堂的感觉.若果是说用玻璃来凸显法院公平公开的办案中旨和理念吧,那大门外那条绿油油的护城河又该作何解呢?是给来访者一个下马威呢,还是想表示,内乃皇家重地非诚勿扰呢?

    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,在今天的球赛结束之后,我在离开法院的路上和一队来法院考察的筒子擦肩而过.那些筒子鼻梁上都架了副金丝蛙镜,左臂都清一色夹了个黑色的皮公文袋,右手都不约而同地夹着一支烟,颇有种指点江山,猛龙过江的气势.耳边还听到他们低声说着"这些体育场太小了"之类的说话.我咀嚼了一下,在三堵高墙之内,一间市级法院大楼后面只有一个网球场,一个篮球场和一个足球场,的确是小了点也少了点; 把旁边小学的操场挖过来改建成高尔夫球场大概就物尽其用了,该尽快提入议程并争取早日得到上头拨款.

    完全跑题了.雷人的事日日多而且样样新鲜,真多亏了大家乐此不疲地创新着.我还真希冀着,想看看会不会在将来某天,天安门楼上的主席像被换成春哥霸气图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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